1、不准会客;
2、不准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和触动、使用设备;
3、不准使用值班、指挥通信设备拨打无关电话;
4、不准随意改变、调整和移动监控设施设备;
5、不准使用大功率和强磁场电器;
6、不准违规操作或利用监控设备(包括电脑)从事与监控无关的事情;
7、不准私自占用、挪用、外借监控室的设施、设备、器材、工具、技术说明书和其它档案资料、办公(值班)用具、用品等;
8、不准存放各种易燃、易爆、易碎、易腐蚀、易污染及磁性物品;
9、不准堆放杂物和私人物品;
10、不准随意乱配乱丢钥匙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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