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、保护公共财产及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,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,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。
1、加强全院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。按照消防法规的要求,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、保护消防设施、预防火灾、报告火警的义务。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电话119,人人熟知消防自防、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。
2、对学院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定期检查、维护,保障功能完好,并做好检查记录。
3、教学楼、办公楼、学生宿舍的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保持畅通,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、应急照明完好。
4、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。
5、易燃、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,做到专门存放、专人保管。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消防设施。在使用易燃、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,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,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,防止火灾事故发生。
6、图书室、化学实验室、物理实验室、机房、实训车间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。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断电、关好门窗,确保安全。
7、消防栓、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,要人人爱护。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,违者要严肃处理。
8、加强用电安全检查,电工必须按照本部门相关规定,定期对学院内的用电线路、器材等进行检查,如发现安全隐患,要及时进行维修、确保安全。
9、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,禁止使用电炉、热得快、蜡烛、蚊香。严禁吸烟,严禁私拉乱接电线。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。
10、校内居住的教职工,必须从全局出发,做好安全防火工作。
11、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、锅炉,每年要检测,要定时检查,锅炉工要持证上岗。
12、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,要从重处罚,并追究法律责任。